(一)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前,应全面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人证言、警方处理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二)若一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女方也不要气馁,可在判决生效后积极改善自身状况,继续收集证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