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言词证据方面,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或者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此类证据应直接排除。这是为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避免因非法手段获取的不实陈述影响司法公正。
(2)实物证据方面,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需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若无法完成,该证据会被排除。这种规定既考虑到实物证据的客观性,也强调了收集程序的合法性。
(3)判断证据是否排除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收集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同时,司法机关承担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义务,无法证明时相关证据将被排除。
提醒:在涉及案件时,当事人要关注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若发现存在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况,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因案情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