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的一方,应收集证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时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证据,如合同签订时间、权利受损事件发生时间记录等。
(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一方,要准备能证明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书面函件、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聊天记录等。
(三)证据收集要合法合规,确保证据来源正当、内容真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