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让警方制止家暴行为,若情节较轻,警方会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孩子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联系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由其对实施家暴者进行教育、劝诫和调解。
(四)若家暴严重,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