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存在错误,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并非仅以金额衡量。除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骗取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外,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会立案追诉。
建议在判断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时,不能只关注金额,要综合考虑多种情形。对于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审核流程,严格审查贷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防止被欺骗。对于个人和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贷款所需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