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由其从中斡旋调解,推动双方达成抚养权协议。
(三)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情况,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协助调解纠纷。
(四)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进行判决,同时也会适当尊重6岁孩子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