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能为从轻处罚创造有利条件。
(二)争取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等,可加大从轻处罚幅度。
(三)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
(四)与公司沟通,争取获得公司的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