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恶意逃避债务行为时,债权人要及时收集相关确切证据,如财产转移的交易记录、财产被隐匿的线索等。
(二)准备好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申请。
(三)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