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继承类型
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去世,按转继承处理,其应继承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按代位继承处理,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相应份额,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协商处理并准备材料
各继承人协商一致,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继承公证与过户
携带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四)诉讼解决
若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