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已支付抚养费后孩子额外要钱,合理必要支出可协商分担,不合理支出可拒绝;与未成年孩子监护人沟通,若有纠纷保留证据,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已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对于孩子因突发疾病、教育费用增加等合理必要额外支出,基于抚养义务可与对方监护人协商分担费用。而对于孩子索要用于非必要消费的费用,无承担义务可拒绝。若孩子未成年,应与对方监护人说明已按规定支付抚养费,无承担额外费用的义务。若对方不理解产生纠纷,保留抚养费支付凭证、孩子索要费用用途说明等证据很重要。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增加抚养费。如果遇到此类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