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人因病无法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有两种办法,一是申请公证机构上门办理,二是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制作视听资料遗嘱。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有提供上门服务的义务。老人或其家属可联系公证处说明老人情况,公证处会安排公证员到老人住处办理,常见的遗嘱公证等业务都能通过这种形式进行。另外,也可制作视听资料遗嘱,不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以满足后续可能的法律证明需求。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注重程序合规、证据充分。如果在办理公证或制作遗嘱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