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孩子意见证据。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可与孩子沟通并形成笔录,记录孩子的意愿,以此作为抚养权归属的参考证据。
(二)准备抚养能力证据。收集收入证明、工作稳定性证明,体现自身经济能力;提供住房条件证明,证明能给孩子稳定居住环境;准备教育背景证明,展现对孩子教育培养的优势。
(三)收集成长环境证据。关注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了解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相处情况,判断原生活环境是否利于孩子成长,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四)收集对方不利证据。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增加自己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