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涉及判断是否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需统计传销活动人员是否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若满足则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由其进行立案追诉。
(二)若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收集人员数量、层级结构、资金往来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执法机关调查。
(三)对于已被认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情况,若情节不严重,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存在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等情节严重情形,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