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确保自愿离婚,共同起草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之后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耐心度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再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需准备好相关证据。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要收集好能证明这些情况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要保留好分居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