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成员,若被认定为主犯,要做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处罚的心理准备。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二)若为从犯,可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己在犯罪中的从属地位,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都应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