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上诉:收到一审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写清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待二审法院审理,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过上诉期后再次起诉:若已过上诉期,一审判决生效,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三)申请再审:发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符合再审条件的,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