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于磋商阶段时,双方要保持理性冷静,用书面形式记录每次沟通内容,明确观点和意向,为新协议打基础。
(二)若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双方签字确认,使其具有合同效力。
(三)磋商陷入僵局,一方认为原离婚协议显失公平,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相关条款,但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才支持变更。
(四)整个过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