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方面: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取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要关注征收政策和流程,及时与征收部门沟通,确保各项补偿落实到位。
(二)承租人方面:若因征收无法继续使用房屋,能获得搬迁费补偿;用于经营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查看租赁合同约定,若未约定则与出租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同时及时与出租人沟通,保留好租赁及经营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