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参与帮他人办银行卡的行为,尤其是在不了解用途的情况下,以防陷入违法风险。
(二)若已涉及帮他人办银行卡且意识到可能违法,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三)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帮他人办银行卡可能涉及的罪名及后果,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等情形,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