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宝宝刚出世时提出离婚,若男方同意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相关证件到法院走诉讼程序,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男方重婚的相关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法定情形的证据,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三)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女方可提供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在财产分割时,若女方为无过错方,可收集男方过错的证据,以争取更多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