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时,提前准备好完备且符合要求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双方身份信息等,仔细检查材料内容,避免因材料问题耽误受理时间。
(二)在提交申请后,密切关注时间节点,自申请提交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五日内未收到仲裁委是否受理的通知,可主动联系仲裁委询问进展。
(三)若仲裁委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收集好相关申请材料,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