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争夺:若想让子女随自己生活,当对方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对方不照顾孩子的证人证言等。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夺:从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收集证据,提供稳定收入证明、住房产权证明等;证明自己陪伴孩子时间多、与孩子感情深厚,可提供日常陪伴照片、视频等。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争夺:注重平时与孩子良好沟通,形成亲密关系;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或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