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可从主体、产生原因和承担责任财产范围三方面区分。合伙债务是合伙组织名义负担的,责任主体为合伙组织;个人债务是合伙人以自己名义负担,责任主体是个人。
2.债务产生原因上,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事务,像为合伙经营采购货物欠款;个人债务源于与合伙事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如个人消费借贷。
3.承担责任财产范围不同,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个人财产不足时,债权人只能追索其在合伙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不能直接用合伙财产偿债。
解决措施和建议:合伙人和债权人都应明确区分两类债务,签订合同等文件时明确债务性质。合伙组织可建立规范财务制度,清晰记录合伙事务收支,避免债务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