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决定要回彩礼前,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符合条件,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要求返还彩礼,过程中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
(三)若协商不成,收集给付彩礼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若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彩礼,而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