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起始时间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这是保障劳动者及时维护权益的基本时间规定。
(2)仲裁时效存在中断情况。当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此时时效就会中断。
(3)仲裁时效也会中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4)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醒:劳动者要留意仲裁时效的规定,及时主张权利,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