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地回忆并描述案发时间、地点、经过、加害人特征等,比如具体时间到分钟,加害人的穿着、口音等。
(二)积极寻找现场目击证人,让其提供详细的描述,必要时可请求证人配合警方调查。
(三)妥善保护现场遗留的衣物、毛发、血迹等物证,及时交由警方进行DNA鉴定。
(四)若存在监控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调取。
(五)完整保存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短信等电子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
(六)受伤后要第一时间就医并进行伤情鉴定,保管好相关鉴定报告。
(七)配合警方工作,确保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内容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