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1万元后退还,通常既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也不构成侵占罪,但其他合伙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进行内部处分。
法律解析:
职务侵占罪有一定的立案数额标准,本案中1万元未达此标准,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罪要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该合伙人已退还钱款,不符合“拒不退还”这一关键条件,因此一般也不构成侵占罪。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他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侵占行为导致的损失等。同时,合伙组织内部也能依照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分。若遇到类似情况,若大家对相关法律权益及处理方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