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法未对重大过失认定作出专条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核心在于从行为性质、注意义务、损害后果三方面考量。
1.行为性质上,若明显违反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如施工方擅自更改施工工艺,可认定为重大过失。这是因为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是保障建筑安全和质量的基础,违反这些规定会带来极大风险。
2.注意义务方面,建筑活动各参与方应尽到与其职责相应的注意义务,若未达到普通人应有的谨慎程度,如监理人员不履行旁站监督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属于重大过失。
3.损害后果上,当行为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且造成严重后果,如建筑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可认定为重大过失。
为避免重大过失,建筑各参与方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