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反诉状时,应清楚写明自己的诉求,如让对方交出孩子、保障探视权等,同时详细说明对方藏孩子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等,以及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对孩子成长造成了怎样的不利影响。
(二)积极收集证据,比如找目睹对方藏孩子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调取相关场所的监控视频,保留与对方关于此事的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对方藏孩子的行为。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交反诉状和收集好的证据材料。法院会对反诉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就会和本诉一起审理。需确保反诉和本诉有牵连关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