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可直接与对方协商要求返还彩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返还请求。
(二)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要离婚的,可先尝试和对方沟通返还彩礼,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不管哪种情况,都要注意收集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