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清楚劳动仲裁各阶段的时间规定,在仲裁委收到申请的5日内关注是否受理的通知。
(二)受理后等待仲裁结果,正常情况45日内会有裁决,若超过45日未结束,可询问是否属于延期情况。
(三)若到60日仍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若遇到鉴定等法定中止情形,要了解这会使仲裁时间相应延长,耐心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