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存在可能丧失抚养权的情况,应及时改正错误行为。比如有虐待、遗弃、伤害子女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并积极修复与子女的关系;有不良嗜好的,应尽快戒除。
(二)若发现对方存在可能丧失抚养权的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虐待行为的报警记录、不尽抚养义务的费用支出凭证、不良嗜好的相关照片视频、疾病诊断证明、犯罪服刑证明等。
(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清晰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强调自己能为子女提供更有利于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