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警责任判定有异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会审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情况,事故责任划分公正性以及调查和认定程序合法性。
(三)复核只有一次机会,要把握好。
(四)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被受理,还会收到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