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有效遗嘱时,严格按照遗嘱指定的内容分配房产,确定继承人及相应份额。
(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房产。
(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在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
(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五)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