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变更抚养权,需收集原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子女,或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
(二)确定抚养费时,要提供当地生活水平、子女实际需求等相关材料,以便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明确探视权,可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安排及子女学习生活情况,提出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
(四)对于因变更抚养权产生的实际支出,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如律师费发票、差旅费票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