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明确对破产宣告裁定不能上诉,这是既定规则,不能通过上诉途径解决问题。
(二)若觉得破产宣告裁定有误,应及时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积极启动纠错机制。
(三)在申请复议时,要准备好能证明裁定存在错误的相关材料,以便法院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虽然该条未直接针对破产宣告裁定复议,但体现了破产程序中法院纠错及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在当事人认为破产宣告裁定有误申请复议时,法院会依此等原则审查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