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盗窃数额达25万以上,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争取从轻处罚情节,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以立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盗窃所得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并真诚道歉以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若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要认识到可能面临更重刑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在其他方面获得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