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先明确嫌疑人被关押的场所,给其送必要的生活用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
(二)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方面的讲解和心理上的安慰。
(三)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可代其向相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四)在侦查阶段,律师向侦查机关询问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相关情况,并提出专业意见。
(五)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卷宗材料,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