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准备:即便没有证据,也要准备好起诉状和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等基础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庭审应对:缺乏感情破裂证据时,在庭审中如实讲述夫妻相处状况和矛盾冲突,由法院综合判断。
(三)证据收集:诉讼过程中持续收集证据,像遭遇家庭暴力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涉及分居收集租房合同等。
(四)再次起诉: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通常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