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动产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有要分情况确定,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不算共有;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贷及增值部分共有;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即便一人名字也属共有;多人共同出资有证据证明的,其他出资人可主张共有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有。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所以属于夫妻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基于夫妻财产共同制原则,即使只写一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多人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其他出资人能提供出资证据,可依据出资事实主张共有权益。如果大家在不动产产权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