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区符合“道路”范畴时,发生事故当事人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需抢救伤者并报警。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对事实成因无争议,可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不撤离的报告交警或交管部门,后续交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划分责任。
(二)停车区不属于“道路”时,事故发生后可报警让交警参照道路事故程序处理,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