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保拆迁时被认定为商铺,需保证持有用途登记为商业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核心凭证,要妥善保管证书。
(二)开展持续的商业经营活动,保留好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经营流水等能证明经营行为的材料。
(三)保证经营场所具备适合商业经营的基本条件,如独立门面和相应经营设施。
(四)尽量选择位于商业街道、商场等商业氛围浓的区域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此条规定表明在拆迁时需对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上述认定商铺的标准符合该条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