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破产重整需满足主体、原因及有重整价值与可能等条件,满足条件后债务人、债权人或特定出资人可按规定申请重整。
法律解析:
破产重整主体一般为企业法人,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原因条件分两种,一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是虽未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程度,但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比如存在资金严重短缺、重大诉讼败诉风险大等经营或财务困境。同时,企业要有挽救价值,通过重整能恢复经营与偿债能力。满足这些条件后,债务人或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若债权人已申请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能申请重整。如果您在破产重整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