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协商阶段,要以合理、友善的态度与遗弃方沟通,明确表达孩子的需求,保留好协商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防后续需要。
(二)准备诉讼材料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孩子出生证明要清晰有效,遗弃方身份信息要准确无误,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要能真实反映孩子的生活开销。
(三)在法院判决后,若遗弃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申请强制执行要及时,积极配合法院提供遗弃方的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