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骨折与工伤等级的关系。不是所有骨折都能认定为十级工伤,需结合骨折愈合后是否有功能障碍以及功能障碍程度判断。
(二)了解不同骨折情况对应的工伤等级。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能是十级;无影响且愈合好,可能无法评残;严重且有明显功能障碍,可能评更高等级。
(三)遵循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先进行工伤认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