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以证明死者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死亡属于工伤情形。
(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死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三)依据当地公布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补助金。
(四)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按照规定比例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注意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死者生前工资。
(五)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