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侦查阶段就退还侵占的50万财产,可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表明悔罪态度,争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主动退还财产后,可通过律师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请求,强调主动退赃情节。
(三)收集能证明自身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证据,如与被害人的和解协议、被害人的谅解书等,提交给法院作为量刑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