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抚养权判定原则。明确两周岁以内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有母亲不宜抚养等例外情况。
(二)收集证据。若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收集相关证据。若自身经济状况良好、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也要收集。
(三)达成协议。可与对方协商,若能达成两周岁以内子女随自己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协议,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