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长期护理费用承担主体多样,依不同情形分别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侵权人、家庭成员、工伤保险基金、政府救助制度等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当被护理者有长期护理保险且符合条件,保险基金按约定支付部分费用,这是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体现。因他人侵权致需长期护理,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合理补偿。家庭成员对特定近亲属有扶养、赡养义务,承担护理费用是法定义务。职工因工伤需长期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是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的体现。符合当地救助条件的被护理者,政府通过救助制度承担部分费用,体现社会救助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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