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分开再登记结婚不算重婚;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未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就再登记结婚构成重婚。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意味着在此日期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本质上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受婚姻法律的约束,各自享有结婚自由,分开后再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予以承认和保护,其效力等同于合法婚姻。若要结束这种婚姻关系,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如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若未履行这些法定程序就再次登记结婚,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重婚。如果对事实婚姻和重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